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南宁市住房局召开会议要求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

南宁市住房局  2017-09-28 09:19

[摘要] 会议通报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要求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17年9月26日,市住房局召开会议集体约谈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和市场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共150余人。会议通报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要求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

近期政策回顾

南宁楼盘网 9月22日晚,南宁楼盘网从南宁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网站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再发新政:执行限售!须取得不动产证满两年后方可转让!本次政策是在2017年5月26日“限售”政策上的再次强化,之前是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限售,现在则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限售。此外,还再次明确了未取得销售许可,不可收取任何费用。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号)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限制现房转让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二、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具体房号达成购房协议前,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知

南宁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推荐阅读

无锡楼市限购升级 有2套房的本地人限购新房

桂林限售政策:三套及以上住房满两年方可转让!

“双节”期间金城江城区3处路段施工、2处路段易发生拥堵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